教育法学
发布时间:2024-08-17 11:18:40
教育法学
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指的是国家行政机关制定和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它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据国家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而行使其职权的一种表现,也是使其行政权得以通行的必要措施,是在实际工作中起主要作用的、教育法数量最多的一类法源。
教育法
教育法:是调整国家行使教育行政权力和公民行使受教育权利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一类法律规范的总称。它以国家机关所实施的教育管理活动、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所进行的办学活动、公民的学习活动以及社会组织和公民所从事的与教育相关的活动中发生的,国家机关、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师、学生或其家长、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之间的关系为主要的规范内容。
教育法的定义包含哪几层意思?
答:(1)教育法是国内法。
(2)教育法是规定、调控教育事业发展和实施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中的不同主体及其权利与义务的法律。
(3)教育法的目的在于依法治教。
教育法的特点是什么?
答:形式上的特点有:
(1)在教育法之上不存在统一的法典。
(2)教育法极富有变动性。
内容上的特点有:
(1)教育法的规定具有公定力。
(2)教育法的规定具有强制性。
(3)教育法解决纠纷的手段也不同于其他法律。
教育法体系的横向结构由哪些部分构成?
答:我国教育法体系的横向结构按现行的教育法体系框架来看,由以下6个部门构成:
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成人教育法、教师法和民办教育法。
学生要遵守的管理制度有哪些?
答:学生要遵守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
(1)遵守其所在教育机构的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制度。
(2)遵守其所在教育机构的教学管理制度。
(3)遵守其所在教育机构的学籍管理制度。这些制度包括入学注册,成绩考核,登记,对升级、留级、转学、复学、休学、退学的处理,考勤记录,纪律教育,奖励处分,毕业资格审查等的管理规定。
(4)遵守其所在教育机构的体育管理、卫生管理、图书仪器管理、校园及宿舍管理等方面的制度。
学生管理工作的目的是什么?其法律形式主要有哪些?
答:学生管理工作的目的是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学生生活秩序,使教育教学正常进行,并且在各种管理过程中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学习、生活和行为习惯,使学生逐渐具有基本的自理能力、自治能力和独立处理日常生活事务的能力,实现德、智、体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学生管理的法律形式有两大类:一是国家、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一定的法律、法规、规章,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制定出一些管理制度,对学生管理的各个方面作出规定,包括校规、班规等,使学生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作为学生应当遵守这些规定。二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或班级、老师等根据有关规定,从教育教学目的的需要出发,组织学生开展各种活动,以期收到预定的教育效果。